招聘对象、数量:
此次面向全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名,限男性。
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初中(含初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32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退伍军人;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 育、文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具有电脑网络维修、驾驶B证、厨师等级证、水电安装等特长的;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每年缴纳五险一金。支队代个人每月缴纳五险总额的76%,剩余24%由个人缴纳;公积金购买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6%,甲方、乙方各购买一半。
(二)工资标准为: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新招录的专职消防员经在岗培训合格确定为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一级工资标准为 2468元/月。
3、连续工作满1年后,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经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评定为二级;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6年以下,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经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评定为三级;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11年以下,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或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并获得国家中级以上(含中级)消防职业资格证的评定为四级;连续工作满12年以上,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经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或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并获得国家高级消防职业资格证的评定为五级。(具体定级工资标准见附件1)
(三)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服装、住宿和伙食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四)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每周轮休3天,24小时备勤工作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利和规定的带薪休假,探亲假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福利待遇。其它具体福利待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六)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网上报名QQ1474957679。(报名表、政审表见附件)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 12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北海西南大道东消防指挥中心4楼军需装备科联系方式:0779-2099035
(二)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办公室进行政审。
举报电话0779-20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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