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
按照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以下面试人员:(见附件)
面试
(一)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11月12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222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80元的面试费。考生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笔试准考证(原件)。考生本人不能来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要提供该考生的身份证或笔试准考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15日进行,详见面试通知书。
有关说明
1、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等于或低于该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该考官组当天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2、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再相同,则以笔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3、合成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每环节1次。
咨询电话:0557-30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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