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于2015年11月12日(周四)上午9:00,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本/户口页/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00元验证费用(铅笔写上自己姓名)。
2. 所有考生可于当天在工作人员处开具商调函,用于办理转递档案手续;干部介绍信抬头填写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党组织关系转至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组织部(后期自己办理)。
4.外地户口考生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若自己在天津有落户地址的则迁移至该落户地址,用人单位可以落户的考生户口迁至用人单位,其他考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09号(后期自己办理),其中外地户口为农业的须先转为非农业后再进行迁移,天津市户口为农业的须转为非农业户口。
5.考生看到此通知后须及时通过短信回复姓名+身份证号到发短信手机确认。
6.咨询电话:022-2739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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