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学校安全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火、用电、防煤气中毒等为重点的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锅炉、燃气(油)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严禁学生私用大功率电器。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学校,要积极联系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冬春季节,冰雪凝冻天气较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协调交通、水利、电力、气象等部门,加强江河、水塘、水池、道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巡查、巡逻,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适时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幼儿园幼儿睡房严禁使用燃煤取暖,幼儿园食堂要远离幼儿活动室和睡房等幼儿集中场所,防止燃烧的废气通过墙壁、管道侵入,危及幼儿安全。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加强家校联系,与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监护人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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