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沈阳师范大学举行。本次竞赛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沈阳师范大学和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承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协办。经过校内选拔,来自省内的22所高校代表队的近200名队员参加了本次竞赛。
沈阳师范大学副校长夏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朱晓光、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长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主任李晓林等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晓华主持。
本次竞赛共有六轮赛程,竞赛采用小组赛和晋级赛,其中小组赛采用循环积分制,晋级赛采用淘汰制,共六轮29场竞赛。竞赛采用从司法实践的案例中遴选的真实刑事案例,模拟法庭程序按照现实法院开庭审理的普通程序进行,双方参赛选手分别担任公诉和辩护方。由24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构成竞赛的评委,赛前随机抽取3名评委组成合议庭成员进行评审,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每场比赛结束均由专家评委对参赛选手的表现逐一点评,并从案件分析、法庭辩论技巧等方面进行指导。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研究法律问题的独立思考能力与研究潜质,还帮助学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和行为,提升其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经过两天半的比赛,沈阳师范大学代表队获得冠军,大连大学代表队获得亚军,大连财经学院和大连医科大学代表队获得季军。为提高学生求索法律专业知识积极性,丰富竞赛内涵,大赛最后还评出“最佳职业风采奖”22名,“优秀指导教师”18名,“最佳法律文书奖”5队和“团体优秀奖”4队。
本次竞赛是我省今年开展的2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之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竞赛的开展对深化我省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强化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专业素养水平,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对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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