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北师大翰林实验学校组织高中学生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地点定在某游乐场,每人交费350元。同在昨天,该校有学生向记者反映,其所在班级班主任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该活动,且把简单的秋游当作社会实践活动。(10月30日人民网)
毋庸置疑,社会实践对学生的成长是大有裨益的。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增强动手能力和集体意识,以及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等等。有关部门及学校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也愈加重视。
可近年来,中学生实践活动一直存在形式单一,缺乏自主性和创新意识,流于形式,缺乏实效等问题。有一种现象是:每逢暑假,很多学生、家长就拿着学校发的社会实践表,扎堆到居委会或企业盖章应付交差。在超市上班的妻子,临近秋季开学,都有熟人找她帮忙。可以说,这种弄虚作假的社会实践已经见怪不怪了。
再来看翰林学校组织学生去游乐场的事。“去之前,我们都要求学生要注意观察,用心体验,回来后向学校提交调研报告。”可见学校还是做了相关引导工作的。但这种集体秋游的方式,的确难逃内容单一、缺乏创新的窠臼,也就难怪家长、学生对活动初衷及实效性产生质疑了。
笔者以为,当前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屡受诟病的根源在于:有关部门、学校及家庭对社会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价体系薄弱;社会(社区、企业等)支持不够。因此,相关部门、学校、家庭、企业及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努力为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支持。
教育部门要给中学生社会实践明确的定位和关注,在课程上要有重点体现,并建立强有力的监督、评价机制,不光看过程更要看实效。在立法上,要保障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权益和安全,为学校、家庭、社会开展社会实践提供方便。学校要从素质教育出发,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意愿,在保障时间的基础上,创新实践方式、拓宽活动内容。比如,体验农活、走进敬老院、社区、企业等。家庭更应在精神上给予鼓励,在经费上给予支持,有时间的家长,还应与孩子一同参与。社区、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为青少年社会实践提供各种更好的平台。
总之,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时代和社会的要求,更是成长的要求。对此,绝不能玩虚的,任何的流于形式、敷衍了事都是对学生的伤害和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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