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1141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382。
第三条我校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二级学院。
第四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它人员;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于北京考试报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了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学校免费咨询电话:400-690-4099,学校监督电话:010-89733498。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立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章程,下设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学习形式、学制、年限
第八条北京地区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不安排住宿。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周六、日上课。
第九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实行学分制教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毕业最短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短学习年限,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绩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经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其增加的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本校不足开班人数(1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通知书》发放形式:我校以电话和群发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录取学生。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所报教学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录取查询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www.cupae.cn)查询,或拨打学院咨询电话查询。
第六章入学后复查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外,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不符合条件的,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七章证书发放
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学习成绩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收费标准、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以北京市当年审核标准执行。
2015年收费标准为:高起专:文史类:2088元/学年,理工类:3080元/学年;高起本:文史类:2030元/学年,理工类:2720元/学年;专升本:经管类:2436元/学年,理工类:2880元/学年。
第十八条上课地点:
1、海淀教学点(校本部):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实验小楼一层;010-62330109、62330209;
2、崇文教学点:永定门东街天坛南里12号,永定门城楼正东约200米(崇文卫生学校内);010-67018642;
3、丰台教学点:北京市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院内);010-83811106、63813950、63816919;
4、大兴教学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四号大兴区社区学院;010-69299963、69245699、69242888。
第九章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
邮政编码:102200
监督电话:010-89733498
咨询电话:010-62319699, 62314099
传 真:010-89733498
E-mail:zhaosheng@cupde.cn
网 址:http://www.cupae.cn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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