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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阿坝师范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3号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1-02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置阿坝师范学院的函》(川府函﹝2014﹞18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阿坝师范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1010646;同时撤销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阿坝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师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音乐学、环境设计、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六、你省承诺2015—2019年四川省财政质量工程专项投入3000万元、阿坝州财政投入5000万元经费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须落实到位。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引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四川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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