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只确认信息(不修改错误,网报错误请在网报期间自行修改或重新报名。网报咨询请查阅院校网站并向报考院校咨询。我区接纳的考试类型,范围请参考省招办公示内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不能把证书的序号(No.********)错填成证书编号(正确的编号是较长的那个)。毕业年月不能用报名系统默认时间,必须与证书上的时间一致。学术类型(专业型、学术型)要区分清楚,定向、非定向、自筹等类别选择准确。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届考生需提供沈阳市域内高校的学生证,本市户口往届考生需提供本市区户口本,非本市往届考生需提供在我区工作单位用工合同及单位五险一金缴费证明材料。
四、现场确认(采集头像)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拍照留存,然后本人签字后上交,不交表、漏交表者责任自负。
**请选择我区报名的东北大学应届生于11月10日确认,避开社会考生高度集中的前期确认时间。**
五、请考生于11月7日-11日携带身份证(2013年起,“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军校学员证”不再有效)、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报名号后5位、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报名点地址:沈阳市和平区15纬路21号(鲁迅公园东北角、日本领事馆西南角,原五经五校)。联系电话:62180575。确认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乘车路线:249、188、29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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