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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下半年招聘8人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1-02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高职教育,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五)副高职称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六)具备能正常履行本简章招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健康的身体条件。

(七)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

(八)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十)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需与所报考岗位招聘专业和学历(位)要求两栏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招聘程序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考评工作小组,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网站(www.cqcvc.com.cn)下载《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报后随自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cqczyhr@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30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何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3-49578588;

2、资格初审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表》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报名表》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将于2015年12月1日前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自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2016届高校毕业生要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4、岗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的情况,学院将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考试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当天领取准考证。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采用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业教材课程,试讲时需用普通话,并提供教案。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请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面试

面试比例为1︰2,根据具体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初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未达到1︰2,则相应递减岗位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面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并用普通话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现场抽答。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工作态度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用人部门

单位需求信息

要求条件

序号

拟聘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专业及方向

计划数

学历(学位)

建筑工程系

1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等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旅游管理系

2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与金融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地理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信息工程系

4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控制工程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工商管理系

5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国际贸易学、服务贸易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基础部

6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体育硕士、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8

专任教师

专技12级及以上

教育硕士、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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