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引进优秀人才到我院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我院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共15人。具体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专业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nass.com.cn)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10日。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论文、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0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郑州市丰产路21号5楼533房间)。
网上报名,请将有关资料发至hnskyrsc@126.com,笔试时查验相关资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由省社科院人事教育处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综合有关情况后,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考试。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经省人社厅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于当天在社科院网站发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对外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岗位加试英语,英语成绩满分100分。此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英语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达不到规定分数60分(对外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岗位规定分数为90分),不予录用;达到或超过规定分数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 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间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在报名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结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河南省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