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出台的《华侨大学办学质量监控与绩效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今后三年,华侨大学将在办学质量、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的监控与评价等方面开展相关评估工作,以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实现建设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
据了解,该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评估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通过学校各业务模块的数据统计分析,从学校、学院、学科三个层面对办学质量进行监控与整体评估,以对学院办学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测定及导向。评估工作以办学质量监控为导向,着眼于提高华侨大学办学质量、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推动华侨大学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职能全面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好各类办学资源,科学规划和宏观调控资源投入力度、投入方式与投入方向,提高办学效率。
依据该方案,华侨大学办学绩效评估工作以强化办学目标为导向,以落实内涵建设为核心,强化学校当前办学工作的重点和未来工作的要点。评估内容实行条块结合,主要从学科、学院、学校三个层面展开,将华侨大学办学的核心业务划分为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建设和特色建设五个一级指标模块,以及29项二级指标评估点。参评单位为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研究院),分文科和理工科两个大类。
据悉,华侨大学办学绩效评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并将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华侨大学年度办学质量白皮书》,以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教育厅等各级部门提供统计分析的重要参考,为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研究院、学科进行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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