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业务素质:具有适应工作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该单位有值夜班要求)。
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专业:不限。
工作经历: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11月31日);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考调职数
江阳区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2名。
考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 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星期六、星期天接受报名,11月10日下午17:30截止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和2份个人简历表(附1寸照片)到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报名地点:江阳区党政大楼底楼江阳区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联系人杨晶、熊冬梅,联系电话08303123531。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重点考查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笔试地点及考试时段见准考证(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江阳区委群工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江阳区委群众工作局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考调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违纪、零分或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考生按公示要求,携带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举报或申诉电话:区纪委08303123741,区委组织部08303123715。
咨询电话:区委群工局083031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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