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4)年龄限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限万宁户籍或万宁生源人员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开除处分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公告。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市广播电视台、万宁市政务报、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启事。具体通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报名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时间到万宁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万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楼大厅,地址: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东侧,东线高速大茂出口对面,新汽车站与新二月花酒店之间)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自行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anning.hainan.gov.cn或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nrs.gov.cn下载附件,也可到报名现场领表)。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3张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名额。
联系电话:0898-62232689。
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名单。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
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幼儿园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即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才能具有进入面试资格)。
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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