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我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意见中明确:中职与普通本科“3+4”试点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且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符合要求的,可由对应联办本科院校报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后直接转段入学。
据悉,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试点项目包括:中高职“3+2”分段培养、中高职“3+2”连读、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等4个项目。
“意见”要求,在转段升学考试上,后段学校应组织前段学校共同研究制定转段升学实施方案,明确过程考核、综合评价、课程考试的内容和要求。转段升学考核总成绩按照过程考核成绩占40%,综合评价成绩占30%,课程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学生未能正常通过转段升学的,应作为转段前的中职校或高职校学生毕业。
省教育厅重申,试点项目学生不允许转专业、转学。学生休学应严格执行相应阶段学生休学规定。
中高职“3+2”分段培养和中高职“3+2”连读培养项目学生:
转段方式参照五年一贯制实施,并由对应后段培养院校负责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注册电子学籍。试点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且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转段入学。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学生:
转段升学课程考试统一纳入普通高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范畴,学生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转段升学考核总成绩达到要求的,由对应联办本科院校报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进入后段学校学习。未取得当年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联办本科院校不得办理录取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学生:
转段升学的课程考试统一纳入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范畴,学生报名并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转段升学考核总成绩达到要求的,由对应联办本科院校报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进入后段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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