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1.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25日,每个岗位的具体时间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试安排表》
2.资格复审要求: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准考证:需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请在21日以后打印,准考证必须贴有本人照片);
(2)身份证;
(3)本人1寸证件照1张;
(4)学历学位证书:含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涉及有海
外留学经历的应聘者,需提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省部级及以上专业获奖材料:证书或文件(舞蹈编导教师必须提供);
(6)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书或文件(影视制作教师年龄超过35周岁应聘者必须提供);
(7)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根据各岗位规定的年限、工作经历要求等进行提供);
(8)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我院保留复印件。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方法和程序
考试由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30%、4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
(1)主要测试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其中基础教学部各教师岗位及专业教学部门理论类教师岗位按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专业技能岗位均以现场技能展示形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
(3)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试讲(授课)
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专业相应课程,应聘者就某个知识点进行教学(内容自选),每人试讲(授课)时间为10分钟。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571-8715001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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