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须达60分(不含加分)方可进入面试。
2、加分。对任期内获得省、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3分、2分、1分,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获奖加分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笔试成绩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3、面试。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成绩高低1:2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含加分),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在“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七)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用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聘用与管理
在县编办确定岗位的基础上,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按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就业岗位,若本乡镇有岗位,鼓励在本乡镇事业单位任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207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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