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已发布,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7日至11日。具体详情如下: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7日至11日(各报考点根据生源情况可自行确定开始时间,请考生注意关注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网上报名且网上支付成功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
(3)确认程序: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往届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
注:工作证明为以下四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④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开具的本人2015年度参保缴费证明(证明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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