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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11月1日开始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0-14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月1日-10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招考中【2015】32号),明确了有关网上报名和考籍注册及补注册的相关事宜。

考试定于2016年1月9日—10日举行,本次考试报考对象为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在校生。其中,高三年级开考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高二年级开考生物、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对于高三年级考生,如已考生物、历史、地理三个科目有不合格的,可重新报考相应科目。

2015年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进行考籍注册。

具有自治区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且高中毕业当年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的未注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籍补注册。完成考籍补注册方可报考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凡参加本学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籍补注册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如果本人是从区外高中转入的,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户口所在盟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同一盟市。

2.高一入学以来本人必须在就读学校连续实际就读。

据了解,网上缴费目前仅支持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卡,所有考生需提前办理并足额存入报考费用。

报名时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须在签订《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后,先行办理选课、缴费、指静脉信息采集等正常报名手续。按时履行承诺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否则,报名无效,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

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必须认真阅读并点击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和《考生考试规则》等内容。

考生、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公众微信(微信号“nmgzskszwx”),可及时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发布的相关考试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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