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选聘)单位及名额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1名。
遴选(选聘)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具有与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遴选(选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及以上。
4.专业:法学、法律、会计(学)、审计、财会电算化、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经济学、商务经济学。
5. 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所在单位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遴选(选聘)程序和办法
遴选(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室(龙马大道区政府大楼六楼),联系人:余宗国,联系电话:0830-2522293。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身份证明(1份);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1份。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总分100分。
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遴选(选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审查遴选(选聘)对象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报考者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个人能力是否胜任报考岗位要求等。若由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资格不符或缺考、放弃等形不成竞争,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减或取消遴选(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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