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确认。面试前,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则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生最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心理测试。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应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一般安排在面试的前半天,具体由用人单位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提前联系。
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
根据综合总分的高低,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并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与政审。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表可从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 “文档下载”专区下载(http://202.205.91.108/fjnlzp),并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用A4纸双面印制,黏贴一寸相片一张,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
(2)政审。由各用人单位以实地走访或发外调函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综合表现情况。
2.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人才市场代理,所需费用自理;被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用人单位。
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我校规定的人事代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1、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施老师、胡老师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0591-86399250
E-mail:rsk07@126.com
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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