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娃娃亲”、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孩子隐私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中,都一一作了规定。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的类似法规、文件相比,“草案”紧跟时代发展和热点问题,例如,关于未成年人隐私的规定,不仅明确父母不能偷看孩子的信件,而且,网络聊天记录也是不能偷看的。
孩子结娃娃亲
在民间,给孩子打“娃娃亲”、继母虐待孩子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草案对此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同居,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女性未成年人、未成年的残疾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不得歧视、伤害、虐待或者遗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让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使其辍学。对旷课、放弃正常学习的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应当督促其返校就读。
学校开除孩子
未成年人犯了错,曾经学校可以开除学生。
但草案对此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迫使未成年人学生退学或者停止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确保课业量与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相适应,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或者与未成年学生年龄、身心健康不相适应的其他活动。
草案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应当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每月开设两节法制课程;各级政府应当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工作、居住地就近入学,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收取费用。
偷看孩子聊天记录
孩子也有隐私。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者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给予被害人特别保护。
网吧接待孩子
孩子沉溺网吧,这成了不少家长老师心中的痛。对这一“顽疾”,草案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网吧上网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网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如有违反,处罚不轻:未落实身份证登记制度的,公安机关将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累计3次未落实身份证登记制度的,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责令停业整顿30日;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一次接纳未成年人3人以上、在法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为了防止“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草案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发现个人用户接入终端数量超过规定或网络流量异常的,应当及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查处。
卖彩票给学生
孩子买烟酒、买彩票,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草案针对这一现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或者提供烟酒;彩票销售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付奖金,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烟酒经营及彩票销售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彩票的标志。
未设置禁止标志的,由烟草、酒类、民政、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出售彩票的,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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