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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校园安全条件不达标 不准办中小学幼儿园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如果校园安全条件不达标,在申办幼儿园、中小学时将不予通过。针对前段时间国内连续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23日,市教委再次下发《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保障师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

无校车资质车辆禁止接送学生

市教委表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同样列为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和重点保卫单位,加强安保。每所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必须配备专业保安。各园、校应尽快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并接入当地公安部门。同时,还要加强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

除了加强安保力量,市教委还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和再整改。重点排查校舍、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校车和各类矛盾纠纷等隐患,及时整改和化解。严禁幼儿园、中小学使用无校车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

问题幼儿园整改不到位将被停办

市教委表示,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要健全安全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指导并帮助其限期整改。对短期内整改不能到位的,将要求其停办。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又未经审批的无证办园行为,将予以取缔。

针对今后的校园安全工作,市教委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今后在审批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时,必须把保障安全的基本条件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的要求等纳入审批的准入条件严格审批。

据悉,市教委将于近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县(自治县)民办幼儿园、中小学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再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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