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决定,2008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公布日期调整至3月1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35号令)的规定,海关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名单)当日,合格考生即可向原报名海关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核准(即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是海关行政许可事项,为了方便考生,海关一般采取当场作出决定的方式,直接向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颁发资格证书。因此,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日期的确定取决于制证备发的周期:在各海关完成所有发证准备工作后,合格分数线方可公布。
按照规定流程,报关员资格证书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后发运至各直属海关(考区),加盖直属海关行政许可印章,再由隶属海关、办事处(报考点)领回备发。各海关还需提前做好提取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制发行政许可公示文本等相关准备工作。
2008年考试合格考生的资格证书,已于3月上旬印制完毕,并陆续发运至各考区。考虑到边远隶属海关(报考点)备证周期,海关总署将合格分数线公布日期由原定的3月15日调整至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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