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别欢迎理科、工科专业的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向上,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有意向的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相关办法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2015年10月8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
①《湖南工业大学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2份;
②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③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④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书复印件1份;
⑤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2、10月12日学校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者发出接收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10月14日进行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考核综合素质,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同时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00分。当场考核、当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打分结果。
4、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学校将根据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10天。
四、录取程序
1、我校对复试合格的推免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
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需在推免生公示系统中网报和网上缴费,不需在统考生网报中报名和缴费。
2、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③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9月9日
附: 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所属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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