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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认真贯彻国家中小学生校服标准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9-30

9月28日,从省纤检局召开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宣贯会获悉:全省质监、工商、教育等部门将严管中小学生“第二皮肤”——校服,不让学生穿“毒校服”、“丑校服”,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穿着舒适校服、美丽校服、安全校服。

据介绍,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校服的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

省纤维检验局相关负责人告知,2015年6月30日,国家发布实施《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对校服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异味、水洗后外观、染色、断裂、填充物、拉链等均有具体标准,超标即为不合格校服。

目前,省纤维检验局对全省50所中小学校、省内15家校服生产企业的校服样品进行抽检,初步检验结果不乐观,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此次召开由全省各级教育部门、质监部门参与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宣贯会,就是要让相关部门知道校服的标准,不要因为职能部门的“随意”、松懈管理,而让“毒校服”、“丑校服”损害学生身体健康。

“国内其他地区已经出现‘毒校服’‘丑校服’。”省纤维检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尚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

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的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生产,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质监部门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教育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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