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及名额
委机关公务员1名。
对象及条件
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中共正式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财会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7.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发布公告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上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8月28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广安市思源大道1号广安市委办公大楼204室)。
3.联系电话:0826-2334211。
4.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广安市直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需提供《广安市直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递补。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826-23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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