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将实施乡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工资待遇
怎样让乡村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23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从培养制度、编制、待遇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
城镇学校新聘教师须到乡村任教
重庆市将实施乡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引导师范院校根据区县(自治县)需求定向培养规模适当的乡村教师。合理确定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小学全科师范生年度招生计划尽快达到2000人左右规模,免费幼儿师范生招生计划稳定在200人左右规模。
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全市保持每年招聘1000人左右,鼓励区县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
通知明确,重庆市将建立新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制度,城镇学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时间不得短于2年。
乡村教师评职称不再考核外语等
在评职称上,重庆市将提高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乡村学校小学按1∶5∶4,初中按1.5∶5∶3.5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
在乡村学校任教,硕士研究生满1年可初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满5年可初定中级职称,专科毕业生满2年可初定初级职称。
在乡村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或20年,分别具有大专或中专文凭的教师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在乡村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具备大专文凭的教师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资格。
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重点考察师德修养和教学业绩,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发表论文要求。
越边远越艰苦的补助标准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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