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额及条件
招聘协警人员19名,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民族不限、青河本地户口);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工作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协警工作的。
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协助公安工作的。
懂得群众工作方法,能与群众打成一片的。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7日17时截止。地点:青河县公安局政工室(新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414室)。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违法犯罪前科、身体不协调、纹身人员一律不予审查考虑。
考试事项(体能考试、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015年8月17日下午下班前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方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理论知识测试(采取百分制,汉语答题)。
理论测试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
拟聘人员的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分占70%,体能测试分占30%。
考试监督
1.组织监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试各个环节,在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全部监督下进行。
2.实行回避制度。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关系人员参加考试的,不得参与招考工作。考试录用后,试用期1个月,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将予以退回,空缺岗位按照报考成绩的考生依次递补。
联系人:杨启云、马丽娜
联系电话: 882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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