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现将前期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复检人员
王檐、曾鹏、周裕军、史洋、郝欣、李杰、邓媛媛、陈璞、林亚平、邓煊靥、王健丞、霍艳、吴昌桂、何晓柯、车勇、赵曦16人进行复检。
二、时间地点
复检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请复检人员于当日上午7点30分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公安厅南大门(成都市文庙后街36号),统一乘车到医院参加体检。
三、有关要求
(一)复检前保持正常饮食,复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复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
(二)复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和饮水,空腹体检。
(三)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请复检人员注意行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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