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9月11日发表于《中国教育报》的调研手记《乡村教育的十个“梦想”》,我感受到了农村教师的艰辛,更感受到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尴尬。“制度是银,落实是金”,有再完善的法律,不能依法治教,也是徒劳;有再健全的制度,不能照章执行,也是枉然。
十个“梦想”,本不应当遥远,因为这些“梦想”几乎早就有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保驾护航”。
请看:
梦想一:有一个洗澡的地方。
一位姓李的老师说,住的地方是一间筒子房,没有洗澡的地方,洗澡的时候只能打点水……
早在2010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的指导意见》。各级政府必须将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纳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教师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其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按比例分担。
梦想二:能有一个体检的机会。
一位姓王的老师说,乡村学校老师课时多,教学任务重,有些老师身体差,有的因病过早去世,乡村学校教师的健康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我们有一个期盼,就是重视一下教师的体检,每年能否认真检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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