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晨等31位同志(附件1)为自治区水利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水文)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灵川县潮田水文站科员等2个职位共取消录用计划2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12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8月6日至8月1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南宁市建政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218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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