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106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邮编:402360;
电话:43767538;
联系人:钟万元。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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