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5年下半年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简章》,据统计,下半年长春市共计划招录345个职位,418人,其中,政府部门169个职位、222人;党群部门176个职位,196人。
报名条件:要求报名者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0日至1997年8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0日至199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crs.gov.cn/)。
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7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6日。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776158(长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0431-89871369 (长春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8776882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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