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召开的全省职称工作会议提出,在2014年我省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以充分发挥职称对人才评价的导向作用。
对优秀教师开辟绿色通道
为鼓励更多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省人社厅提出,对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限前六名)、中原名师,以及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向基层和农村一线倾斜
农村学校条件艰苦,人才短缺,农村教师创造职称晋升的条件比较困难。为了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安心基层一线工作,此次政策规定,对基层和农村学校实行政策倾斜。
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实行同样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为了鼓励教师扎根基层,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的人员,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取得的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的须按城市标准进行转评;对专职从事教学管理的校(园)长和编制在学校的县(市、区)及乡镇中心校教研人员按不超过当年当地教师申报总数的3%左右单独审核申报职数,减少与一线教师的申报矛盾,使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研人员能够各行其道。
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
针对2014年试点中的有关问题,我省进一步调整完善有关评价标准,对有关条款继续进行过渡,对符合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有关条款要求的人员应优先推荐;对不符合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有关条款要求的人员2015、2016年度继续进行过渡。
为充分发挥讲课答辩“打假去劣选优”的作用,讲课答辩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的双淘汰制。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做好讲课答辩工作的基础上,评审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以最大限度降低教师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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