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决定建立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季度报告制度。此举旨在加强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全省每年将对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检。今年上半年公布了全省2014年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结果,经过年审,41所培训机构合格,11所培训机构不合格。此次建立季度报告制度,是指经省人社厅行政审批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季度向主管部门报告本季度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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