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单位名称 |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等级 | 岗位名额 | 岗位基本条件 | |||||
性别 | 族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
自治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用统筹管理总站 | 会计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不限 | 35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财会、财务会计、财会与审计、会计与审计、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会计学、金融学。 | 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
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 管理办公室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不限 | 35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预算。 | |
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费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管理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不限 | 35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
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装修、园林等工程计价定额管理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不限 | 35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城市园林、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园林、园林技术、园林设计、园林园艺。 |
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35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11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办公楼A座22楼,乘坐BRT3号线和17路、36路、104路、501路、907路、908路公交车在人民广场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田旭、丁海东联系电话:0991-2822938、2833032。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专业参考范围为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8月12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分。
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监督人:张云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室副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25327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玩转艺术?绝不能错过美国文科艺术史专业! 下一篇:美国留学最有潜力的八大专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