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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14日填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9-01

今年福建省高招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8月14日8时至18时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18时。每批次16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

据了解,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结果12日起,可陆续查询结果,部分地区院校录取工作及考试院数据更新存在时差问题,可能会有部分考生暂时未能查询到录取结果,正常填报征求志愿即可;如果常规志愿录取,则征求志愿自动失效。

考虑到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如还有名额未满,会有降分录取的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建议,部分未达到高职线的线下考生,只要分数在以下类型院校的最高降分范围内,第二次征求志愿时也可进行填报。

今年,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其他省内高职院校可适当降分录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最多可降10分,其他公办高职院校最多可降20分,民办高职院校最多可降30分,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此外,涉及省内高职院校林业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染整技术、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印刷技术、畜牧兽医、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10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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