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召开的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海口市将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助学券政策,计划三年内向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6000万元学前教育助学券。
据统计,截至2015年5月,海口市共有注册幼儿园670所,其中公办园45所(城区20所,乡镇25所),占6.7%;民办园625所,占93.3%。全市在园幼儿89688人(其中公办11673人,占13%;民办78015人,占87%),教职工9035人。目前,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89.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0.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自2011年起,海口市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海口市学前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市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明显扩大,办学结构得到优化,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稳步提高,整体实力明显增强。
下一步,海口市将加大投入,夸大学前教育资源,计划投入5291.57万元,新建、改扩建大坡镇东昌农场中心幼儿园、灵山镇桂林洋中心幼儿园、港湾幼儿园、五源河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1350个。
2014-2016年,海口市计划投入300万元用于对低保户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三类儿童的资助,从2015年起将资助标准从750元/生/年提高到1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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