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再念“紧箍咒”,划出6条红线。不仅不允许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禁止教师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还明确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信息。
教育部指出,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有偿补课6条禁令】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现状私下推荐补课班现象常见
对于教育部的禁令,沈阳市一名中学教师表示,虽然自己不给学生补课,但经常有家长会拜托到她,推荐一些校外的培训机构或培训教师。有时朋友也会以“私人关系”的名义拜托她推荐老师,她也不好拒绝。“家长希望孩子提高成绩,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一般我会泛泛地提供一些建议,但不会把学生电话提供给培训机构,这个尺度还是得把握好。”但是,教育部的禁令出台后,该教师认为,再有家长或朋友希望自己给推荐补课班,就要绝对避免了。
省教育厅指出,在惩治“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初三、高三年级有挤占艺术类教学科目的现象较为严重。个别班级教师向学生收取班费,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辽宁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将解聘
除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索要和接受礼品、礼金等,今年,辽宁省教育厅对教育乱象再发禁令,并表示要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考核,对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辽宁省还对教师提出,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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