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2014—2015学年度全市各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确定:高中阶段学校7月18日—8月16日,共4周,中等职业学校在保证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可提前一周左右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8日—8月23日,共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各县(市)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1-2次登校活动,具体时间自行确定。
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假期在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有安全预案,要进行演练和指导,要严格控制规模,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
各学校要集中开展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并利用假期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中小学生正确选择游泳方式、防野浴的宣传教育。要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
各学校在暑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原则上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参与或动员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今年是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教育契机,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积极发挥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公益讲座、博物馆参观、志愿者活动等假期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要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学生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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