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今年集中录取期间共录取考生4.5万余人。
综合评价、零志愿、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本科、公安高专以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共录取考生7700余人。其中,复旦、上海交大综合评价录取考生1201人;清华、北大零志愿(含两校“特殊类型”招生)共录取考生164人,本科提前批(含2所香港院校和1所公安高专院校)实际录取考生1800余人。艺术体育类本科第一批次实际录取考生1700余人,第二批次实际录取考生2600余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实际录取考生167人。
第一批本科院校共录取考生1万余人。第二批本科录取考生1.78万余人。高职(专科)批次阶段,共录取考生9000余人,其中提前批录取考生400余人,艺术类录取考生800余人,普通批录取考生8000余人。
除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共录取25名上海考生外,10所自主接受考生报名、自主招生录取的香港院校中有8所院校总共录取上海考生53人。台湾院校共录取48名上海考生。
根据规定,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本人领取密封好的纸质档案,在报到时带交到录取高校,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档案。8月24日(周一)至28日(周五),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领取本人纸质档案(应届生到毕业中学、往届生到区县招考机构)。未领取的考生档案一般先退还到考生户口所在区县的招考机构,区县招考机构再将考生档案转送到考生户口所在街道的劳动服务所。由于各区县情况不同,具体安排请咨询有关区县招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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