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该厅将在今年教师节评选表彰海南省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十佳乡村教师、十佳特岗教师各10名,海南省教育基金会为每位“优秀校长”颁发奖金3万元,每位“优秀教师”、“十佳乡村教师”颁发奖金2万元,每位“十佳特岗教师”颁发奖金1万元。
“优秀校长”的参评人选必须担任正职校长职务5年以上(含5年,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并获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近三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学生体质标准测试连续三年下滑的,则不得参评。
参评“优秀教师”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十佳乡村教师”需扎根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参评“十佳特岗教师”是经国家特岗计划招录,3年服务期满且已入职的教师,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
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其中高校与省属学校由学校公示,中小学幼儿园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