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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报名条件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8-20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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