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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流程讲解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8-20

1.注册新生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

1) 在北京自考首页上点击开始自考,填写网上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蓝底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00576);

2) 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在最近一次考试项目的报考期间(具体时间见报考通知),报考至少一门课程;

3) 按照报考完成后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自考办进行身份信息的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

4) 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报考课程网上缴费,到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以上几个环节缺一不可。考生只有完成缴费才算注册成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现场确认通过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报考无效,不予制作准考证。

2.报考课程

网上报考、缴费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报考与缴费。每年报考的大致时间见自考首页的了解考试安排。每期考试的具体报考时间见当期考试的报考通知。每期考试的报考通知都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公布。

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中查看考试通知单,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座次等)。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考试通知单查询时间。比如在2012年10月的报考通知中就明确说: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为9月21日至考试结束。各专业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后会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实践考核栏目公布,报考了实践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最好从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以免记错考场、座位号。考试时一般应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半小时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查询成绩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成绩发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对当期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核申请(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请复核按钮,选择课程)。申请复核只针对当期发布的考试成绩,不能对往期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的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将于复核申请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反馈。

3.撰写论文

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实习),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自己的专业是否需要申报。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手续(见本文6.办理考籍业务),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地址: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论文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及缴费时间在6月上旬,下半年申报及缴费时间在12月上旬。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两次申报都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发布通知,请考生务必留意。

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接受主考学校辅导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部分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注意事项(如选题说明、指导教师安排等)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实践考核栏目公布,申报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需及时关注。

撰写论文及答辩主考学校安排指导教师进行论文指导,并组织答辩。

查询成绩6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12月8日发布(与10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12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6月8日发布(与4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成绩通过者可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4.办理毕业

申报条件(1)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2)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及缴费时间在6月8日12日,下半年申报及缴费时间在12月8日12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两次申报都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发布通知,请考生务必留意。

现场审核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成功回执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个人基本信息、成绩信息均准确无误,且满足毕业条件,考生交纳审定费,区县为考生打印回执单。

领取证书毕业证书由考生所在区县自考办负责发放。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发放。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发放。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点击自学考试自考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书信息。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考试院网站上月底可查(如12月份申请,那么12月底,最晚1月初即可查询)。学信网上约半年后可查。

5.办理学位

申报条件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达到下述政治要求和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2)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

除此之外,论文答辩须成绩为优或良,且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

部分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还有具体要求。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学位申报(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9月份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3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两次申报都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发布通知,请考生务必留意。

照片采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位证书的填写、有效实施学位信息网上注册查询,需对考生统一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费用由考生自理。照片采集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发布的《年上/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学校审核主考学校审核考生学位资格。

领取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见学位申报凭单,一般申请半年后领取。不同院校的学位证书发放方式有所不同,如北大、林业大学、传媒大学、联合大学、建筑大学由学校发放,其他主考学校主考专业的学位证书由北京市自考办发放。证书发放方式在申报学位凭单上有提示,请考生留意。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

6.办理考籍业务

考籍业务包括:免考、接考、转入、转出,出具自学考试相关证明等。

每月的考籍办理时间,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信息发布台的全年工作日程(全年置顶),考生可在接待日到考试院一层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考籍手续。考生接待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叫免考。

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叫接考(也叫专接本、接本、续本)。一般情况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办理接考手续。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手续。

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合格成绩(考籍),因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考籍转出。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原件退回北京市的考籍档案,考生需要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方可在北京恢复考籍。

出具证明包括为考生出具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出国介绍信等业务。考生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于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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