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将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
安徽省将进一步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各地将根据新型城镇化试点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清理本地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制定本地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和实施办法。
根据意见,安徽省将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三个一样”,即流动人员凡持有效证明材料,其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同样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流出地也不得向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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