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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8-14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自7月2日开始,依次完成了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专科提前、高职高专8个批次的录取工作,历时29天,7月30日已顺利结束。据统计,2015年区内外高校共录取新生186507人,其中本科95977人,高职(专科)90530人;区内高校录取117511人,区外68996人。未完成高职(专科)计划高校 256所。

一、高校招生改革举措全部落地生根。一是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内蒙古对高考加分政策做了相应调整,保留了6类加分项目,取消了1个加分项目,降低了5个项目的加分分值。除少数民族加分外,2015年内蒙古享受其他加分考生只有144人,占考生总数的0.07%,即万分之七。二是自主招生在高考后进行。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5年相关高校面向内蒙古考生开展的自主招生都按照文件要求在高考后开展了相应工作。三是减少一个本科录取批次。2015年内蒙古取消了“本科二批C”录取批次。批次减少后,缩短了录取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提供了经验。四是积极推进高职招生改革。2015年区内高校高职高专共录取新生67068人,统考以外录取新生22773人,其中三二分段7316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7279人、高职对口招生8178 人,三项录取人数占到高职高专录取总数的34%。

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报志愿模式普惠19万考生。所谓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报志愿,就是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可以看到在所报院校中的排名,也可以看到所报第一专业的排名,并且可以根据排名不断地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其最大特点就是实时动态、精准定位、信息对称、全程阳光,有效保障了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现了考生利益最大化,杜绝了“高分低就”或“低分高就”现象,保证了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2015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累计网上填报志愿 27次,其中本科阶段24次,高职(专科)阶段3次;各科类累计243312人次成功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平均每个考生修改志愿92次。由于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网报志愿模式,本科一批区外高校一志愿录取率高达98.77%。此外,中央部属高校也通过动态网报志愿实时查看生源,增投本科招生计划507人,为内蒙古赢得了优质名校招生计划。

“动态排名、精确定位”是内蒙古经过多年探索并且被实践证明是现行体制下最好的填报志愿模式,优于目前各省使用的平行志愿模式。现行体制下,考生填报志愿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即考生不知道其他考生怎么填报,所以有的学校出现扎堆,有的学校暴出冷门,学校招生时常出现“大小年”现象。比如,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在广东一志愿未完成人数竟达到23人,而广东恰恰实行的是平行志愿,所以平行志愿绝不是高校“大小年”的终结者。自2006年内蒙古开始试点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报志愿模式改革以来,在内蒙古录取的知名高校,虽录取最低线每年会有差异,但录取最低分的位次相对稳定,因此考生高分低就或者低分高就以及招生学校出现“大小年”的情况从2006年开始就再未出现过。

三、录取工作实现常态化、科学化。与其他省区市不同的是,内蒙古从2012年开始,高招录取现场无武警值守、未实行封闭管理,录取工作成为内蒙古招生考试机构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实现了科学化、常态化。2015年,内蒙古对高校招生录取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改进,不再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职能组,相关业务处室按照各自的分工,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录取工作从往日的热点、难点问题,变成了一项常态化、日常化工作,既是工作方式方法上的创新,也是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录取模式改革实施以来所有信息公开透明、全程阳光的应有之举。

四、考生服务宣传工作全面升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除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10628833短信平台、967188语音电话等媒介多渠道、立体化宣传招生政策、工作进程和热点问题外,2015年又推出了“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发布教育考试招生的各类信息,切实为考生提供资讯、指导和服务。微信公众号推出两月有余,订阅人数已达100000+,标志着信息发布进入“新媒体”时代;主动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设立考生服务中心,值班人员通过现场答疑、电话接听、回复短信和网上互动等形式,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填报志愿等多种服务。此外,填报志愿期间,各有关中学全面落实组织考生填报志愿的主体责任,无条件地为本校考生提供网报志愿场所和设备;盟市、旗县技术人员首次实行值班制度,为属地高级中等学校组织管理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技术类服务,打通服务考生“最后一公里”。

五、对考生违规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大考生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切实维护招生公平。一是严厉打击民族成份造假行为。高考报名后,自愿放弃少数民族成份218人;高考成绩公布时,查实民族造假考生32人并取消其高考成绩,其中22人签订了30日内恢复汉族身份、补刷二代身份证的承诺书,恢复了高考成绩。二是严厉打击“高考移民”。截止目前,已查实“高考移民”1500余人,其中,参加高考后被取消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的考生达13人。今后,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凡经查实为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录取以后查实的,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再次提醒考生,录取结束后,考生须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确认录取结果,注意查收录取通知书。考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如果与网站查询到的不符,一定要仔细甄别,谨慎对待,以防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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