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办法
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专业基础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熟悉高校运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基本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实验教学部金工实习刚,年龄放宽至45岁。
(4)要求应聘人员在2015年10月31日前能够到校工作。
(5)应聘者应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应聘者必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规定的具体专业、学历要求及其他要求。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校雇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与个人简历、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到[emailprotected]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24:00止。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9月10日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考试
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包括:
1、岗位技能测试,由相应的招聘岗位所在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
进入第二阶段考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底进行等额递补。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主要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励三部分。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1、新聘用学校雇员岗位工资级别根据其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等条件确定。
2、学校雇员每两年调整一次岗位工资标准,调薪幅度与考核结果挂钩。
3、学校雇员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其他待遇
1、按国家规定为学校雇员购买五险一金。
2、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但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3、雇员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式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咨询电话:020-39322792。
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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