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官网:四川人事考试网。
考试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register/login.jsp。
网上报名入口:http://zg.cpta.com.cn/examfront/register/login.jsp
报名详情如下: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8月16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7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日至9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 )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市州资格审查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考试机构,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报名表时须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电话:028-83314011,联系人:郑川蓉)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85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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