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升初方案公布,如下:
入学原则
各小学校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入学志愿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全区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生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校按学生填报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各小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业人员、家长代表(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三次填报志愿仍未录取的学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与填报志愿的学生,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被一、二外小语种提前录取的各小学校毕业生,不参与志愿填报。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凡具备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等“四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校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各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咨询举报。
志愿范围
(1)第一次志愿: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的所有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2)第二次志愿:第一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3)第三次志愿:第一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仍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报名条件
(1)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
符合“双籍”一致的,对口划片范围内所有小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之前)可以填报。“双籍”不一致的和参加直升的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被一、二外小语种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填报。
(2)除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以外,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的其他中学。
除参加直升的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被一、二外小语种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外,对口划片范围内各小学校的毕业生均可以填报。
填报志愿和派位流程
各小学校组织学生依次填报对口划片范围内志愿,分批次组织电脑随机派位。
各小学校首先组织填报第一次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组织未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组织未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
单校划片
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杏花岭区涧河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七府园小学校、杏花岭区卧虎山路小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对口直升中学为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
——杏花岭区杨家峪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联校、杏花岭区小返联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直升本乡(街道)初中学校。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直升入学。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二校、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桥东小学校、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小学校填报志愿。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解放路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二校、杏花岭区坝陵桥小学校、杏花岭区小东门小学校、杏花岭区北中环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实验小学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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